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技术要点
发布日期: 2015-07-15 17:21:11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增强乡村特色、提高乡村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2 基本任务
在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进一步优化村庄布点,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1.3 规划依据
1.3.1 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3.2 城市(镇)总体规划;
1.3.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3.5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4 规划范围
镇村布局规划以设区市市区、县(市)域为规划范围,或以需要优化村庄布点的乡镇(包括林场、农场)为规划范围。
第二章 镇村布局
2.1 镇村布局指导原则
2.1.1 城乡统筹,服务均等。坚持以人为本,协调推进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依据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统筹村庄布点,有序引导农村人口集聚,营造有利于构建健康、合理、稳定农村社会结构的生产发展条件和社会发展环境,按功能和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相关设施,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1.2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村庄的区位条件、地形地貌、文化传承、经济发展等差异,划分不同的村庄类型,进行差别化指引。城镇化率较高地区应形成基本稳定的城乡空间格局,其他地区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序推进村庄的合理集聚。
2.1.3 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以村民就地就近就业为目标,科学评估农村产业发展潜力,促进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业、传统手工业发展,为农民自主创业、就地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有利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实现城乡发展水平同步提升。
2.1.4 自然生态,乡村特色。保持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原真性,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民俗,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突出乡村地方特色,促进文化传承。
2.1.5 政府组织,村民参与。强化政府政策指导与技术服务,高度重视“村两委”意见,积极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过程,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和利益。
2.2 上轮规划实施评估
综合评估村庄数量(行政村、自然村数量)、农村人口规模(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特色村庄保护、设施布局配套、农村转移人口去向与就业方向、土地整理成效,以及村民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2.3 村庄布点规划
2.3.1 现状村庄特色价值评估
从自然资源、历史人文、产业发展、村庄布局与建筑特色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具有地域特色价值的村庄。
2.3.2 人口迁移与村庄集聚趋势分析
分析城镇化及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从村庄发展条件、农业现代化进程、公共设施服务供给、乡村社会关系等多因素分析人口迁移规律和村庄集聚趋势。
2.3.3 村庄人口规模
2.3.3.1 充分考虑自然村庄现状情况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给的经济合理性和因地制宜的多样性,以及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尊重乡风民俗,科学合理提出村庄人口规模引导,作为村庄布点选择的工作条件之一,对规划布点村庄的集聚规模不作简单的统一要求。
2.3.3.2 重点研究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业劳动生产方式,丘陵山区、水网地区等地形地貌特殊的地区应按照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的原则合理明确村庄规模。
2.3.3.3 按照就业劳动力数量及带眷系数匡算村庄的居住总人口。
2.3.3.4 乡村总人口在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中确定。
2.3.4 布点规划
2.3.4.1 村委会提出规划布点村庄及其建设用地边界初步方案。
2.3.4.2 乡镇政府负责统筹研究,提出本乡镇村庄布点及建设用地边界方案。
2.3.4.3 市县统筹,综合考虑农村人口迁移趋势,村庄发展潜力、特色传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配置标准,以及实施的可行性,完善确定村庄布点规划,与推进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2.3.4.4 保留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遗址及有代表性的现代物质文化要素;尊重地方习俗,注重对具有生命力的特色乡风民俗、传统产业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突出地方特色。
2.4 土地整理
保护基本农田,统筹考虑村庄布点与土地整理关系,结合农村建设用地的优化整合,确定土地整理与复垦范围,以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先保障规划布点村庄的建设用地指标,明确跨组土地调整时序,合理确定规划时序。
2.5 村庄特色
对规划布点村庄针对性地提出用地布局、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环境景观等方面的建设指导要求。
依托现有村庄拓展建设的规划布点村庄要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建筑特色保护,延续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空间肌理。新建规划布点村庄应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异化,积极探索符合当代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点的规划建设模式;注重村庄布局形态、道路交通、空间景观、社会文化的乡村特色。
鼓励村庄结合乡村旅游等产业,挖掘乡村特色,营造浓郁的乡土风情、鲜明的地方文化特色。
第三章 产业布局规划引导
3.1 现代农业规划
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家庭农场发展等,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发展高效、安全农业,并向特色化、产业化和现代化方向转变。
3.2 工业规划
在保护生态、保持特色、合理利用乡土文化的前提下,允许村庄适度发展工业,为农民自主创业、就近就业提供便利条件。村庄工业应避免污染,运输量少,并对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生态不产生影响,产生影响的现状工业必须治理、转产或搬迁。
3.3 乡村旅游规划
充分发挥乡村特色资源条件,采取农户直接经营、村集体组织或与企业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加强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系统组织休闲观光旅游道路。重视传统手工业振兴与发展,建设融农业观光、生态休闲、文化体验、居住接待于一体的乡村旅游体系。
第四章 配套设施规划
4.1 公共设施
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均衡性和经济适用性,对规划布点村庄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农民自愿集中居住,实现服务水平城乡均等,服务方式因地制宜,服务设施集约建设,服务运行正常有效。
规划布点村庄的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应与村庄人口规模、村庄类型、经济社会水平和发展需求以及构建合理、稳定社会结构相适应。义务教育、医疗保健、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应与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衔接。其他公共服务功能主要依托镇区和中心城区。结合旅游景点分布和旅游交通组织,加强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4.2 基础设施
4.2.1 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应按照县(市)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公路网,考虑规划布点村庄与城镇之间的联系,根据地形地貌和村庄布局,确定相应的道路网络类型、路幅和断面,并考虑两侧的景观要求。
统筹城乡交通设施,落实镇村公交网络布局,提出镇村公交线路站点(首末站、中途站)设置;结合旅游集散中心布局公交、停车等交通设施。
4.2.2给水工程规划
合理优化提高区域供水质量,确保水源安全、运行可靠,确定水源、区域水厂及输水线路、增压泵站、供水管线走向。
4.2.3 排水工程规划
村庄排水体制鼓励或尽量采用雨污分流制。靠近城区、镇区的村庄污水宜优先纳入城区、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经污水干管送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村庄可根据区位与地理条件,采用动力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或相对集中收集处理污水。优化排水管渠,雨水应充分利用地表径流和沟渠就近排放,雨污水管渠宜尽量采用重力流。
4.2.4 供电工程规划
农村地区电源就近引自周边110千伏或35千伏变电站,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电力设施布局,控制高压走廊通道,确定村庄供电电源和至村庄的10KV主干线路走向和建设方式。
4.2.5 通信工程规划
对布点村庄的现状电信、有线电视、广播线网进行梳理,完善邮政服务网点、电信设施的布点。
一般以架空方式沿镇村主要道路敷设,电信、有线电视线路宜同杆敷设。
4.2.6 燃气工程规划
明确燃气气源、种类、供气方式,鼓励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采用管道气的要明确调压站位置、规模、进村管线的走向和位置。
4.2.7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置模式,结合村庄规模、集聚形态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点和收集站位置、容量。鼓励农户利用有机垃圾作为肥料,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
4.2.8 综合防灾规划
合理确定综合防灾的目标、标准、原则,建构综合防灾体系,科学确定消防、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区域防灾设施的标准和布局。
第五章 基础资料收集及成果要求
5.1 基础资料收集
(1)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本规划的要求;
(2)镇域土地利用现状;
(3)镇域现状人口规模与分布;
(4)镇域现状公共设施分布;
(5)镇域现状基础设施及管网;
(6)镇域历史文化、风景名胜等资料;
(7)镇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
(8)镇域地形图:比例尺为1/10000~1/5000。
5.2规划成果要求
5.2.1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两部分。与城市(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镇村布局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专章,纳入总体规划成果。
5.2.2 规划文本
(1)现状
简述地理位置、镇域土地利用现状特征、资源、村庄建设等情况,列表说明村庄组织(行政村、自然村个数)、人口、面积、就业情况。
(2)上轮规划实施评估
对村庄数量、农村人口总规模、村庄规模、特色村庄保护、设施布局配套、农村转移人口去向、土地整理等方面予以实施评估。
(3)现状村庄特色价值评估
从自然资源、历史人文、产业发展、村庄布局与建筑等方面分析确定具有地域特色价值的村庄。
(4)人口迁移与村庄集聚趋势分析
分析人口迁移动力,预测农村人口总规模,综合分析村庄集聚趋势,合理确定集聚规模。
(5)村庄布点
确定村庄个数、位置、建设用地范围,列表说明村庄合并方案及引导规模。
(6)土地整理
分析村庄布点与土地整理关系,确定土地整理与复垦范围,实施策略及时序。
(7)产业布局规划
确定农业区的规划布局、传统手工业发展策略、乡村旅游线路组织及旅游服务设施布局等。
(8)村庄特色
确定布点村庄建设指引。包括村庄布局形态、建筑风格、道路景观、空间景观等。
(9)配套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为目标,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标准,并结合村庄类型,统筹布局村庄旅游和现代农业服务设施。
基础设施规划:
道路交通,结合布点村庄、地形地貌和乡村旅游组织,确定镇村道路走向、镇村公交线路布局及主要交通设施布置。
给水工程,确定水源、区域水厂及输水线路、增压泵站、供水管线走向。
排水工程,确定排水体制,以及尾水综合利用和排水管渠走向。
供电工程,明确村庄内35千伏以上变电站位置,控制高压走廊通道;确定村庄10千伏电源点,中压配电线路走向。
通信工程,确定村庄电信模块局、邮政服务网点的位置。
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根据村庄选址的要求应尽量全面覆盖,有线广播电视管线与村庄通信管线应统一规划布置。
燃气工程,明确燃气气源、供气方式,采用管道气的要明确调压站位置、规模、进村管线的走向和位置。
清洁能源,明确村庄推广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策略,确定清洁能源利用目标,落实相关能源设施、管道的布局。
环卫设施,确定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容量。鼓励农户利用有机垃圾作为肥料,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有机垃圾资源化。
综合防灾,合理确定综合防灾的目标、标准、原则,明确消防、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类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布局。
(10)规划政策建议
制定规划实施时序和实施政策措施。
5.2.3规划图纸
(1)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10000~1/5000(镇域面积大或带形城镇,图纸比例可以采用1:20000),标明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功能、道路及设施分布等。
(2)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确定规划布点村庄位置及建设用地范围、土地整理与复垦范围。
(3)产业发展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确定现代农业发展区、传统手工业发展区、主要村庄旅游线路及旅游服务中心等。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标明中学、小学、村委会、幼儿园、卫生所、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设施布点。
(5)基础设施规划图
比例尺同上,标明道路的走向、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布点及管线的走向、环卫等有关设施的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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